和媒体评乘客破窗通风自救:砸得好相关的信息还有媒体:明码标价不是商家免责金牌、 媒体:别用侵犯亵渎“可爱”、 媒体:别让“板栗壳”伤害景区声誉、 媒体:文明观赛不容“耍酒疯”、 媒体评电商平台双11再推二选一、 媒体评崔丽丽被质疑“当时没报案”、 媒体:“冷冻”蔬果不能被一棒子打死、 媒体评电影731:沉重题材不应商业化、 媒体:中介雇人扮买家砍价危害极大、 媒体评老师打学生致多处淤痕、 等。
昨天(7月2日),发生的K1373次普速列车事件,列车因货物列车侵入正线发生侧面冲突,导致机车前台车脱线,部分乘客因车厢闷热缺氧砸破车窗,最终铁路部门在换挂机车后,列车恢复运行。
事故中,乘客砸窗自救的举动,不仅是灵活自救——合理捍卫生存权,更是对公共服务责任的警示。滞留三小时,车厢内高温达39℃且通风中断,乘客两度求助未果,不坐等中暑、窒息,不让事态恶化失控。这一锤,砸得好!
《铁路旅客运输规程》第五条要求铁路企业提供安全环境,事发时这一义务显然没有履行。这一锤击碎的何止是玻璃?如果救援及时、预案周全,哪里还需要乘客一锤维权?
这里要注意的是,砸与不砸,砸窗后,要不要赔偿的界线。第一,是不是危及生命安全,必须破窗。第二,铁路部门是不是已经采取措施改善情况,不需要砸窗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:紧急避险行为如果是为保护更大合法权益且措施合理,可以免除责任。乘客砸窗,以极小的损失换取数百人的生命安全,完全符合紧急避险原则。列车乘务组没有及时采取合理措施,乘客因紧急避险砸窗,并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。
最后特别提示,当列车发生火灾、爆炸、严重碰撞事故,或车厢内出现高温缺氧等危及乘客生命安全的时候,可视为紧急情况,不妨勇敢砸窗自救。
编辑: 陈瑞
网友看法
1、网友执业必严:被警方批评教育了。处理方式手段不高明,乘客身体难耐,应当及时向乘务员、乘警求救,让工作人员去破窗。
2、网友淡泊我心永恒:不是说人已经被警方带走了吗
3、网友沪星路:警方通报是对人批评教育,而不是去处理车上人员不作为,这世道还有天理可言吗
4、网友Jazzlu:我表示支持砸窗,特殊情况特殊对待,不但是勇敢之举,更是救人之举,值得我们学习,更应该受到表扬
本财经资讯由崔放金融发布,版权来源于原作者,不代表崔放金融立场和观点,如有标注错误或侵犯利益请联系我们。